1—6月,江苏省地税系统共征收社会保险费83.76亿元,同比增收19.51亿元,征缴率达97.74%,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确保社会保险费92%征缴率的要求。其中,基本养老保险59.76亿元,基本医疗保险14.09亿元,失业保险7.12亿元,工伤保险1.08亿元,生育保险1.42亿元,从而为我省“两个确保”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为确保企业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自2000年7月起,企业社保费向社保部门缴 转为向地税部门缴,全省地税系统积极发挥行业优势,建立健全社保费征收工作制度,将社保费征收、检查、清欠、处罚以及参保企业管理、社保资金缴库等各个环节均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同时,对社会保险费征收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及时向社保部门提供新办企业税务登记名录及未参保企业情况,共同搞好社保费扩面方案设计,落实扩面征收的各项措施。严格社会保险费解缴制度,定期将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划入财政专户,保证社保费的及时发放。
针对部分企业参保意识淡薄,社保费欠费数额较大的情况,各级地税部门努力摸清欠费底数,查找欠费原因,对少数长期拖欠企业进行公开曝光,提高企业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社会舆论氛围,督促企业履行缴费义务;对拒不缴费的参保企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化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刚性。截至6月底,共清缴企业欠费5.18亿元,有效地弥补了社保资金的缺口。许多地区还结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税收专项检查,将企业社保费交纳情况作为税收检查的重点,努力做到查一户清一户宣传一户,切实提高企业参保缴费的自觉性。
下半年,地税部门将以社保费欠费清缴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对欠费企业的曝光力度,巩固扩面征收成果,稳步提高社保费征收率,为实现“两个确保”作出新的贡献。 (潘刚 蔡炜 大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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