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7月11日电吉林省为适应政府工作对某些人才的特殊需要,省政府已决定建立并实行政府雇员制度。这
一制度的施行,将打破已实行了几十年的“政府公务员”主导政府全部工作的旧体制。
据了解,“政府雇员”是吉林省政府根据全局性工作的特殊需要,从社会上雇佣的为政府工作的法律、金融、经贸、
信息、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 务,不行使行政权力,服务于政府某项工作或某一政府工作部门。
按照吉林省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政府雇员的职别将分为“一般雇员”、“高级雇员”和“资深高级雇员”三种。“
一般雇员”是政府一般性服务工作需要的专门人才,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历;“高级雇员”是
政府高层次服务性工作需要的特殊高级专门人才,必须是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深的学术和专业造诣
,在本学术界或本专业技术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且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特别突出,政府工作特别需要的稀缺人才;“
资深高级雇员”,原则上在优秀的政府高级雇员中产生。对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全国或省内确实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
、条件特别优秀的,也可以直接雇用为资深高级雇员。
权威人士表示,政府雇员将由省政府直接雇用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省政府与本人签订雇用合同,明确规定
雇用期限、雇用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反雇用合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雇用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其中试用
期为3个月。有些临时性工作,也可以按照课题或者项目,签订1年以下的雇用合同。
政府雇员的待遇,将实行佣金制。雇员受雇期间,将由吉林省政府负责为雇员办理社会保险,投保费用按照有关规定
由政府和雇员本人按比例支付,除此之外,政府不再为雇员提供其他福利待遇。雇员佣金和社会保险金列入剩政府财政预算,
省财政厅根据省人事厅提供的政府雇员人数和费用标准,按月发放雇员佣金并为雇员代扣代缴社会保险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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