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西频道7月12日电(原碧霞 王金柱) 7月10日3:40左右在山西省翼城县西石桥村发生的非法采购、运输和储存炸药引起爆炸的重大事故原因目前已初步查明,据翼城县公安局局长张小宁介绍,该爆炸属于意外事故,因气候原因导致自燃而致。
张小宁介绍,根据现场残留物及其它旁证分析,此次爆炸案非人为事故,是由于最近几日翼城县天气较热,气候干燥等自然条件,使得炸药自燃造成。
10日的事故导致8人死亡,11间房屋倒塌,100余户居民房屋受损。
张小宁说:“再也不能无序发展了!”
当地一位姓鲁的村民讲:“就在发生爆炸的那条街上,不到1公里的地方就有5个加油站,我们这次算是幸运的,如果此次爆炸的威力再大一点,加油站就会爆炸,那么整个西石桥村就没了!”他还说:“我们坚决要求取缔所有的加油站,这太危险了!”记者在现场看到,在距爆炸地点东西不足200米的地方,竟有5个加油站,而距爆炸地最近的那家加油站与爆炸被摧毁的房屋仅隔不到10米,这家加油站的门窗、顶棚已全部损坏,而就在距爆炸地点向南不足100米的地方,记者还看到,有近10个油箱就存放在那里。
据张局长介绍,根据现场勘察分析,本案所涉及的炸药不是从正规厂家买进的。非法采购、运输和储存炸药的犯罪嫌疑人郑保海与李华在浮山县二峰山980矿区开了一家铁矿,目前这两人在逃。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翼城县立即成立了临时指挥部,由县上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目前该县县政府已拿出11万元用于处理善后事宜和缉拿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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