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近日美国将向67名英国“9·11”恐怖袭击事件遇难者亲属提供平均超过100万美元的赔偿。有关人士说,外国遇难者在家属赔偿问题上将受到和美国人一样的待遇。也就是说,美国政府在自身遭受难以预见和预料的恐怖袭击后,除了向外国人做出赔偿,同时也将对本国人做出赔偿。请注意,是赔偿,不是救济。我们知道,“9·11”事件使全球保险公司特别是美国的保险公司遭遇二战以来的最大重创,他们为此付出了天文数字般的巨额商业赔偿。但在这个商业赔偿之外,我们今天在这里看到的是另一种赔偿:国家赔偿。
“9·11”事件后,布什总统曾宣布“这是一场战争”。在我迄今为止的有限视野里,但凡像战争、自然灾害一类的东西,很少有列入国家赔偿的。除非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赔偿,那叫战争赔偿。国家和这个国家的公民之间,恐怕就没有赔偿了。按一般理解和一般做法,国家赔偿都是缘于国家机关具体的违法行为给公民造成了损害,才由公民请求行政赔偿或刑事赔偿。遭受恐怖袭击或者自然灾害,基本都属于“不可抗拒因素”,国家并没有直接的过错,为此而做出国家赔偿,到底是基于什么?
我们已经目睹了太多的灾难:战争、空难、恐怖袭击、交通事故、瓦斯爆炸、房屋起火、倒塌等等,以及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在这样的灾难面前,个人的力量太弱小、太无助了。人类从最原始的蛮荒时代就不断经历着各种灾难,而且今天仍在经历着,未来也必定要继续经历。而且随着人口增长和人类科技的不断发展进步,灾难的种类也在增加。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今天和未来的人类在各种无法抗拒的灾难面前,不再是孤立无援自生自灭的。因为,他们组成了比个人强大得多的国家和社会。
正因为充分认识到个人的弱小和无助,人们组成了国家和社会。人们交出自己的一部分权利、自由和财富,组成一个个强大的国家,共同抵御各种自然的和来自人类自身的危险和袭击。人们交出的那部分权利、自由和财富,最后就组合成了强大的国家力量,既是国民在遭遇危险和灾难时的最坚强后盾,也是国家时时无法轻松无法推卸的责任。关于国家的起源、国家的责任,要说的,人们都说了,我没有什么更新鲜的话可以表达。我只想说,当国家把自然灾害、战争和恐怖袭击等等非国家直接责任对公民造成的损害,都当成自己的义不容辞的责任进行赔偿的时候,人类就差不多已经从自生自灭的自然王国,走进了真正充分享受国家庇护和保障的自由王国。这是我们的梦想,也是我们的目标。记住是赔偿,不是救济。因为,救济是高高在上的恩赐;只有赔偿,才是责任和义务,才彰显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本身。
童大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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