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法记者马天帅)记者昨日从省高院获悉,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较大。究其原因,在各级政府行政执法水平提高的同时,个别地方政府竟然下发红头文件限制“民告官”。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国法院系统的行政案件受案数量都略有下降,而我省的行政案件下降尤为明显。省法院行政庭庭长吴星远对此表示,行政案件受案数量的下降有好的一面 ,但也有不好的一面。好的一方面表现为,随着法律法规的健全,行政执法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过去那种执法的随意性逐渐减少了。同时,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健全和行政机关推行的错案追究制也使行政机关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再有一点,随着普法的深入,违法事件也在减少。
吴庭长表示,行政案件受案数量减少的原因除了存在上述好的方面之外,少数地方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较差,“民告官”告状难仍未根本解决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吴庭长说,少数地方非法干预行政审判的现象还较严重,阻碍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的“土政策”仍然存在,告状难仍未根本解决。个别县政府竟然以红头文件形式规定几类行政案件法院不得受理;个别基层法院涉及某些类型的案件时,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往往要先告知其由当地政府处理,并经政府同意后,法院才能立案审理。这样,未能严格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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