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宁讯(记者周寒)南宁市中考招生工作今天正式开始。南宁市教育局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公示制度,各校在招生过程中必须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不得向考生收取赞助费。
限人数是指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招生计划招收新生,严格维持正常班额标准,不允许突破计划招生;限分数指各招生学校不得随意降低分数来录取不达本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 新生;限钱数指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价格管理部门审核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不得向各类学生收取赞助费。社会各界向学校的自愿捐赠,一律到建设银行捐资点办理手续,各校一律不准自行收取。
按照招生安排,南宁二中、三中在7月18日前完成指令性计划的录取工作,在7月22日前完成指导性(指择校生)招生计划的录取工作。二中、三中以外的、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的示范性普通高中于7月22日前完成指令性招生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7月26日前完成指导性招生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
在报名时间内,南宁市中招办在集中报名点(设在南宁二中)、各招生学校及互联网(www.nn.gx.cn)公示报名信息(不含个人报名信息),考生还可以通过声讯电话16889006查询报名信息(含个人报名信息)。
责编:朱燕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周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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