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7月14日讯 江苏无锡市向高级人才抛出“绣球”,日前正式出台《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构筑我市人才高地的若干规定》、《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海外留学人才来锡创业服务的若干规定》。据介绍,其中一些吸引人才、用好现有人才等优惠政策,比以往任何一次力度都大。有的是首次提出,有的在国内属领先水平。
不惜重金吸引人才,大力构筑人才高地。对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无锡市规定,除享受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外,还提供相应的实验室和科研、项目和教学启动经费100万~300万元(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0万~100万元);每年安排由本人支配的资料等经费8万元(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万元);还将一次性发给安家费35万元、商业保险金2万元(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分别是30万元、1.2万元)。对引进享受国务院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博士生导师、教授或教授级高工,除了提供启动经费10万~50万元、3万元资料费和一次性安家费20万元外,市政府3年内每月另发生活津贴1000元。对新引进的博士后和博士留学人才,3年内每月分别给予生活补贴4000元和3000元。为了使人才的价值定位有依据,这次无锡还明确规定实行人才最低收入指导价位:引进的博士生收入一般不低于6万元(含工资、福利),硕士生不低于4万元。本科生不低于2万元。对海外留学人员来锡创业人员,也有新的优惠政策,新上高新技术项目从投产之日起,2年内由财政按其实现所得税地方留成和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的10%实行奖励;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3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对该产品新增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按80%的比例奖励。对技术成果入股形式投资的,技术成果作价可占注册资本的25%,经认证的高新技术成果,可占注册资本的35%。(朱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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