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昨天公布的灭蚊器具突击抽查结果显示,电子灭蚊器、电蚊香的抽样合格率分别仅为28.6%和38.5%,不合格率竟达66.7%。
据专家介绍,由于电子灭蚊器在使用中会产生高压,而电蚊香使用时,长时间通电发热,因此像“防触电保护”、“电气强度”、“接地措施”等涉及消费者人身安全的指标不过关,极易在使用中埋下安全隐患。(记者诸达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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