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计生基本国策,增进各级党政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意识,确保计生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今年年初,祁东县委县政府经研究,决定对乡镇、县直属局以上单位的党政一把手、乡镇分管计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实行计划生育离任审核制度。
离任审核制度,以县下达的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为主要依据,以计划生育率、多孩率、综合措施落实率、财政投入量、经费管理、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完成、落实情 况为主要指标,对乡镇计生工作进行审核,以计划外生育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落实情况为主要指标,对县直属局以上单位计生工作进行审核。制度进一步规定,凡被审核的对象即将离任的,组织部门将在其离任前一个月委托县计生委组织专人对其进行审核;被审核对象继任的,将随机抽样调查其任期内的计生工作主要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并对各年度考核情况与任期内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论报送县委组织部,由县委常委会审定。
凡在任期内未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任务、指标的党政一把手及乡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一票否决”,原则上不提拔、不调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动的,必须降职使用;而对乡镇其他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和计生办主任的离任审核,则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审核结果报送县委组织部备案。(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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