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崔红) 占用公共场所晾挂私人衣物的做法,有可能成为违法行为,并被处以罚款。
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上获悉,如果正在审议的《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草案)》中的相关内容被通过,政府将禁止市民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物或者吊挂物品。违规者有可能被处以20元至50 元的罚款。另外,居民家的阳台外和窗外也不得吊挂、晾晒和摆放物品,阳台内堆放的物品不得超过护栏的高度。
同时,《条例(草案)》还规定,饲养信鸽的市民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房的顶部、平台、阳台外和窗外搭建鸽舍,违者将被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又讯(记者崔红)治理“小广告”,京城要出狠招。正在审议中的《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草案)》规定,贴一张“小广告”将被处以10元罚款,“小广告”中标明的通讯工具也将被暂停使用。
1994年,本市专门成立了“小广告”冲刷队,7年冲刷“小广告”580万张,但仍未遏制其蔓延。审议中的《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草案)》规定,在悬挂、张贴、刻画、涂写、喷涂或者散发的标语及宣传品、广告中标明通讯工具号码的,市政管理行政部门有权通知电信企业暂停其通讯工具号码的使用。据了解,上海、深圳对治理“小广告”都有相应的规定,并已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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