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王斗天梁兴超通讯员肖午)昨日,深圳罗湖区委、区政府组织区国土、城管、公安以及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等部门联合执法,对笋岗南村的违法私房实施拆除。罗湖区委书记汤锦森、副区长李铭、戴飞欧亲临现场指挥拆迁。
市人大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出台后,位于铁路北站旁的罗湖区笋岗南村26户村民仍然与带资开发、无证施工的包工头合作抢建私房。正在抢建 的26栋违法私房,楼高多在7层以上,均未履行任何报建手续,严重违反了城市规划、建设、施工等法律、法规。同时,该村原有7栋违建私房也未拆迁。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片七八层高的楼群紧邻笋岗桥矗立着,非常扎眼,不远处就是迎宾馆和人民公园,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由于该村毗邻铁路北站和笋岗桥,建筑物之间间隔很窄,交通不便,车辆几乎无法进出,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罗湖区政府领导介绍,目前,渔民旧村的改造工程进展很顺利,笋岗南村违法私房拆除后,也将借鉴渔民村的改造模式,进行整体的规划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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