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文物局透露,由于旅游资源的过度开发,中国古长城的文化自然资源正在遭受越来越严重的破坏。这一趋势引起了世界文化遗址基金会的高度重视,他们已将长城列入“2002年度100项世界文化遗址观察清单”之中。为了吸取、借鉴国际上保护大型文化遗址的成熟理念和经验,北京市文物局昨天与由曾经徒步明长城2470公里的英国人威廉·林赛发起的“国际长城之友协会”签订协议,合作进行北京段长城文化自然景观的保护工作。
长城是中国的“国宝级”历史文化遗产。从“不到长城非好汉”的成语,到克林顿、布什等外国政要到中国必爬长城的惯例,到“宇航员在太空惟一能看到的地球上的人工建筑是中国的万里长城”的说法广为流传,无不表明长城在中国和世界上具有独特而崇高的地位。也许正是意识到长城蕴涵的无比巨大的旅游资源潜能,长城沿线的许多地方都闻风而动,加入到一场大规模的“长城开发竞赛”之中。在北京,居庸关、慕田峪、八达岭、司马台等几处长城景点一直在明争暗斗;在辽宁,因为有专家认为明长城的东端起点并非在传统上认定的山海关,而是在鸭绿江畔的辽宁丹东虎山,于是丹东市政府及各界群众10年前就开始投资捐款修复虎山长城,辽宁省更是计划投入两千多万巨资用于该段长城的修复扩建;在新疆,去年曾披露了一则关于“万里长城一直延伸至新疆的罗布泊,其西端不是人们传统认为的甘肃嘉峪关”的“最新考古发现”,如果能得到权威部门的确认,罗布泊大约也将打出“长城品牌”以振兴旅游经济……相比之下,北京怀柔境内黄花城长城附近的农民“靠着长城吃长城”,在通往长城的小路、垛口上上下下搭建起各种梯子,堂而皇之地设卡收费,以及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黄花城200米范围内盖起了大煞风景的房子,诸如此类私自经营“野长城生意”的行为,不但显得有些小儿科,而且似乎很难说没有受到前面那些正规的“长城开发竞赛”行为的启发。
据悉,北京将出台一部旨在保护北京地段内长城的专项法规。北京市文物局副局长孔繁峙在分析这部拟议中的“长城法规”时说,对长城尤其是自然状态下“野长城”的保护,关键要保留它的沧桑感,要尽量采取残状保留的做法,以保存古长城500年前的信息和周围的自然环境,绝对防止将长城人为化、现代化;如果“保护”长城的结果使长城变成了20世纪或21世纪的长城,那就是长城保护的失败。这些设想,与以往“在开发中保护”的做法,包括少数地方出现的“开发——破坏——再开发——再破坏”的恶性循环截然相反,遵循了“保护是惟一目的”的逻辑,体现了一条保护长城的崭新思路。
在对待文化遗产的问题上,我们曾经产生过“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雄心壮志,为此走了许多弯路,甚至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现在我们终于醒悟,保护文化遗产,就是要使它越自然化越好,越古代化越有价值。明白这个道理,对中国人而言,也许还不算太晚。(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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