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新丰县物资总公司原副总经理潘光始及其儿子潘英平、儿媳罗媚3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总额4亿余元的案件。据悉,这是韶关市近年来最大的骗税案,而且这种家族式的虚开税票案实为罕见。
皮包公司打开
由于担任公职不便出面,潘光始首先借用朋友潘某的身份证开立了新丰县新城物资有限公司,然后又指使自己的儿子潘英平成立新丰县万源有限公司,指使冯泽段等人申请成立了商发、长能贸易有限公司。据公诉人讲,1997年,潘光始竟然在一天之内成立了两家所谓的“贸易公司”。而这些公司既无厂房工地,又无贸易往来,唯一的生意是兜售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父子儿媳齐上阵
有时需要出具的虚开发票太多,忙不过来,潘光始就指使自己的儿子和儿媳罗媚一齐动笔开票。检察院诉称,潘光始等3人从1996年1月至2000年11月间,利用开设5家皮包公司的幌子,先后为中国石油物资装备总公司、天津三星电机有限公司、广东湛江制药总厂等全国100余家单位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查实,被告人潘光始共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亿多元,税额5900万元;被告人潘英平共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亿多元,税额5500多万元;被告人罗媚共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390多万元,税额400多万元。每一次做生意,潘光始都坚持要求按价税总额的1·5%—1·8%收费,如此计算,潘家从中获取的不法之财达数百万元人民币。
公诉人认为,被告潘光始等3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另外,被告人罗媚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案将择日宣判。
金税工程防虚开
记者昨天下午就此案到韶关市国税局进行了采访。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开始的“金税工程”建设将对税务工作实行数字化管理,新管理系统分为四大部分:开票系统、稽核系统、协查系统与认证系统,如果有一环与数据库内的资料比对不上,票据便会被立即显示进入协查系统,较严密地防范了增值税发票虚开的不法行为。
庭审直击
骗税家族诈傻扮懵
“我忘了”
潘光始在庭审中的口头禅就是“我忘了”。公诉人问:“你为了虚开增值税发票总共成立了多少家公司?”潘光始答:“我忘了。”公诉人问:“你所开的公司可曾进行过任何产品生产或产品贸易?”潘光始答:“我忘了。”法官再问了一遍,潘的回答仍然是“我忘了”。
只有一件事情潘光始立即作出了肯定回答,即当法官询问其在案发后跑到广州去做什么时,潘马上说是“看病”。法官追问:“看病?随身携带着现金15万看病?”潘光始则低头不语。
“我不清楚”
与自己的老子相似,潘英平在庭审中常说的一句话是“我不清楚”。如法官问他:“你知道以自己名义成立的万源公司的运作情况吗?”潘英平答“我不清楚”。法官再问:“发票的来源,虚开发票的流向是否清楚?”潘英平的回答还是“我不清楚”。那到底谁清楚呢?潘英平回答要奉老子的指令。
不过当法官问起他妻子罗媚参与虚开发票时是否知情时,潘英平不再表示“不清楚”,而是清楚地回答“她不知情,是我指使她做的,我写好了,她来抄”。
“我不知道”
罗媚将常用回答换成了“我不知道”,不论公诉人提出什么问题,多数的回答都是这4个字。其中包括了公诉人提出的她对于自己以不同的化名开具的4个存折的认定,还有对她亲手虚开出去的几十份增值税发票的认定,罗媚都是神情呆滞地重复着“我不知道”。
只有当辩护人问到她有几个孩子时,罗媚哭出了声。她说有两个小孩:一个3岁,一个才1岁。(记者綦伟 通讯员胡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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