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获悉,该局
日前出台了《深圳市现代物流园区土地管理政策》,在物流园区用地方面实
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规定物流园区用地可分期支付地价款,新申请的用地
项目地价可优惠20%,物流园区用地使用年限延长至50年等。
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产业结构,增强城市经济发展后劲,促进城
市可持续发展 ,深圳市把物流业确定为在“十五”期间大力扶持发展的行业
。现已在全市确定了六大现代物流园区:笋岗物流园区、盐田物流园区、机
场物流园区、前海物流园区、平湖物流园区及龙华物流园区。各大物流园区
及城市交通运输已初步形成一个综合性的立体网络。
新出台的《深圳市现代物流园区土地管理政策》明确了用地的地价标准
及使用年限等相关规定:
1、对规划已确定用途的土地,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
途及规划指标计收地价;
2、对规划未明确土地用途的物流项目用地或明确为物流用途用地的,
测算地价时,笋岗物流园区项目按商业、仓储各50%计算,其余物流园区
项目按商业25%、仓储75%计算;
3、现代物流用地及园区配套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统一确定为50年。
4、为了充分发挥现代物流业对我市经济的拉动力,物流园区用地可分
期支付地价款,新申请的用地项目地价还可优惠20%。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一位负责人指出,这套政策的出台将有效缓解
物流业建设前期的过高成本投资及资金积压问题,有利于物流业的迅速发展
和良性运作,从而为深圳建设现代化物流中心战略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据悉,经现代物流园区领导小组认定取得入园资格的企业,才能申请现
代物流园区内的用地及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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