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7月17日电(黄玫黄智明)广州市为大力打击偷税漏税行为,对税收违法案件的实名举报人予以重奖。
今年上半年,广州市国税局对10宗经举报并已查处入库完毕的税务违法案件的实名举报人,计提发放了举报奖金27.9万
元,其中最高奖金达10万元。
按《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具实名举报的税务违法案件,在经查实并依法处
理后,根据举报人贡献的大小,按照实际追缴税款入库数额 的15%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没有应纳税款的,按照实际追缴罚款
数额入库数的10%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每宗举报案的奖金数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但对有重大贡献的举报人,经报广东省
国税局批准,奖金限额还可以提高。今年上半年广州市国税局共受理了举报案件1401宗,查结案件831宗,查补收入(
含税款、罚款、滞纳金)11800万元。
据了解,为方便社会各界举报税务违法行为,广州市国税局建立了多种举报渠道。举报人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
;通过广州市国税局互联网站(WWW.GZNTAX.GOV.CN)或直接向各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知情案件。举
报中心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在收到举报后尽快展开调查,并应举报人的申请,在案件查结后的一个月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
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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