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葫芦岛消息(朱宝芬马国臣特派葫芦岛记者王鹏)记者昨日从葫芦岛市公安部门了解到,为了随时掌握民警的动
态,加强警风廉政建设,葫芦岛市公安局在全市率先推出了被称为“准阳光法案”工程的民警报告制度。制度规定,民警购房
、买车、恋爱及一系列“私事”都要向公安机关申告,以彻底实行对民警监督。
据了解,民警报告制度规定应当报告的事项包括以下内容:1.确定恋爱关系;2.民警 或民警配偶提出离婚要求或
者已经办理离婚以及未婚同居、未婚怀孕的;3.与亲属、邻居及他人发生矛盾,造成影响,或者被列为治安、民事案件处理
的;4.因债权、债务、财产等原因引发纠纷和矛盾的;5.民警子女因婚姻、债务、打架斗殴被列为治安、民事案件处理的
;6.民警家属、子女所在单位、所从事的工作、职务及变动情况;7.民警离开所在县市2天以上的;8.民警直系亲属结
婚、祝寿、丧葬的;9.民警子女到国外留学、侨居、加入外国籍的;10.民警购房、盖房、买机动车的;11.民警收受
礼金、礼物的。以上规定民警如不及时申报,引发问题,构成违法、违纪的,将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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