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日前,南宁市工商局出台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办法》。从7月8日起,工商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信息网络、公布栏、新闻发布会,对一批具有良好和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向社会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企业良好信用信息和企业不良行为信息。企业良好信用信息主要是指:获年度市级以上“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企业;中国驰名商标、广西著名商标、全国重点 商标保护名录以及南宁市认知度较高的商标企业;南宁市A级广告公司;获得“文明市场”称号的市场以及市级以上消费者满意街区、店(摊);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企业、个体业主。
企业不良行为信息包括: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企业;出具虚假文件、证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动产抵押登记、合同鉴证等工商事务的企业;为企业出具虚假文件、证件,骗取企业登记注册的中介代理机构;利用广告、合同从事欺诈活动的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商标侵权案件、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以及其他重大案件;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结果公告;典型的虚假广告。
责编:蒋秋来源:南国早报作者:毛国兴
热力推荐三星 三菱 松下手机图片专区,最炫、最酷、最流行!
新浪手机图片每天增加上百幅,下载最新图片送数码相机钻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