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7月18日电(记者万里 沈盈颖) 诉讼也有风险。诉讼金额过高,诉讼请求不合理,都可能使诉讼人蒙受面向社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向起诉或是咨询的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提醒广大公民和法人正确对待民、商事诉讼风险,以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民、商事诉讼中,因当事人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及诉讼风险意识不强,而造成不利 局面乃至败诉的案例屡见不鲜。有些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无法理解,而将败诉归咎于法院的不公,往往导致矛盾激化。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在审案前,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将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一一作出了提示性说明,为当事人上了一堂法律课,也帮助当事人在提出诉请要求时,更加理智合理。
“提示书”分三个部分向当事人预告了不当诉讼行为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第一,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应当合法、合理地确定诉讼金额,如果金额过高,一旦得不到法院支持,那么没有得到支持的部分相应的诉讼费只能由当事人自行负担;第二,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如果不能及时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则必须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第三,在案件执行阶段,申请人有义务及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相关线索,若确无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则申请人的权利将难以兑现。
法院认为,在民、商事活动中,当事人应当保持理性的头脑,充分预见并尽量减少风险,及时采取可能的自救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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