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关春瑜王钧通讯员仁达)富康教师新村900户高校、中学的教师从1998年领钥匙至今,仍未领到房产证。人大代表杨承华向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交议案,要求有关部门尽快解决。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此作出回应:该小区手续不全暂不能办理房产证。
人大代表杨承华能否先发证后补款
据杨承华提交的议案反映,富康教师新村位于白云区同德围德康路170号,属市教育系统首批分配的房改房之一,共有900户高校、中学的教师入住。从1998年分配并领取钥匙至今已历时4年。现房改早已结束,房改房款也早已交齐,但900户教师至今仍未领到房产证,使老师们的工作情绪大受影响,房子无法上市交易。教师们认为,他们交了房改房款却拿不到房产证,只能算是“住户”而非法律上的“业主”,根据广东省前段时间出台的文件,因种种原因造成地产款项未交齐的,可先发放房产证,后补款,教师新村也应参照相关规定尽快保障业主的权益。
市国土房管局用地手续尚未办妥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调查后表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和市教育局合作建设的该小区至今未能办理房产证并非该局故意拖延,其主要原因还在于建设单位:一,该小区至今仍未领取到《建设用地批准书》;二,未交垦复金(现为开垦费);三,未办好该地块的土地有偿出让手续。
广州市教育局则表示,该局已于1999年12月2日根据“穗府办函[1994]179号”和“穗国房字[1997]83号”文件精神向市土地开发中心申请办理该小区的土地有偿使用金减免手续,并已按程序填表申报,但土地开发中心认为地铁公司把房子转给市教育局,土地有偿使用金不能减免,应由地铁公司缴交,地铁公司持有不同意见。经多次联系协调,均无法解决该小区的土地有偿使用金的减免事宜,从而使该小区的用地至今不能结案,办不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导致该小区900户教师仍未领到房产证。
市教育局应缓征土地出让金
市教育局认为,根据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谢晓丹的说法,“未交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楼盘,是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政府之间的问题,小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所支付的购房款已包含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能因开发商欠地价而不给小业主发证”,“只要开发商来办理,将依法全部给予确权发证”,富康新村小区作为房改房,入住的业主均已支付了房款。且根据市府办公厅“穗府办报[2001]8号文”的政策,“教师公寓建设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同意缓征,但教师公寓分配好再上市交易时,要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因此应先行给予办理该小区的房屋权属证明书及房产证书,以便尽快完成富康教师新村900户教师的房产证发放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又认为,“房地产款项未缴齐可先发放房地产证后补款”的政策不适用于富康教师新村,因为房改房是福利房,房改购房款中没有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过该局表示,为尽快解决该小区的房产确权问题,他们已经敦促广州地铁总公司和市教育局尽快完善有关用地手续,按规定缴交垦复金、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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