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安县交警大队卖灭火器的“陕西侨仕安全设备有限公司”竟然擅自提价
本报讯(记者拓峰实习生曹海东)本报近日连续报道了长安县车检“搭售”灭火器一事,记者调查发现:在交警大队的证照大厅卖灭火器的“陕西侨仕安全设备有限公司”,竟然篡改省价格认证中心的价格认证结论书,私自将1公斤干粉灭火器的价格由120元改为160元。
本报7月17日《车检竟“搭售“灭火器》的报道中提及的“陕西侨仕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多方与记者取得联系,试图解释他们并没有将灭火器的价格定高。据该公司一位业务部经理称,“陕西侨仕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属于消防部门授权指定的灭火器销售公司,他们的灭火器有质量保证,其价格都是物价部门核定的。该公司还给记者传真了一份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的价格认证结论书,上面确认该公司所销售的灭火器价格为160元。就此,记者采访了省物价局负责价格认证的张世权处长,他说,价格核定与价格认证完全是两个概念,价格认证不代表政府部门的定价,只是受对方的委托对这种灭火器在市场上的销售价格进行成本审核,确定零售最高限价,是一种作为参考的价格。该公司把价格认证误认为价格核定是错误的。
为了求证此事,省价格认证中心出示了当时批准的价格认证书,这张认证书对该公司的灭火器销售价格认证为:美邦牌3M—480型轻水泡沫灭火器120元/只;华韵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公斤价格为120元/只,2公斤价格为140元/只。然而在“陕西侨仕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传真的认证书中,美邦牌3M—480型轻水泡沫灭火器价格为160元/只;华韵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公斤为160元/只,2公斤的价格为180元/只。前后两份认证书上均注明为陕价认字[2002]05号认证书,然而,在灭火器销售价格上却大相径庭。
对此,省物价局的张世权处长强调,以前就有一些不法分子伪造省物价局的文件以达到其目的,都被省物价局识破。对篡改文件的做法,省物价局将作进一步追查。
车检“搭售“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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