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游春亮本报实习生黄俊杰
今年6月6日,对苏萍(化名)和丈夫涂同(化名)来说是一个在历经飞来灾难后重要的日子。
他们在苦苦地等待中,终于接到了广州增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通知。通过法律途 径索赔的大门终于向他们敞开了。
7月19日下午4时,苏萍诉康宁医院及第三人李文明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在增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开庭二十多分钟后,法庭却因原告方在诉讼请求中交通费、护理费等数额仅仅为几百元的索赔变更而休庭。在审判员宣布休庭后,审判厅里一片沉默。记者注意到,坐在原告席上的苏萍的丈夫涂同,在听到这一宣布时,脸上露出无法掩饰的惊讶与失望。审判厅里旁听的群众陆续散去,从江苏省特地赶来的他却迟迟不肯离去,因窗外下着暴雨而略显昏暗的审判厅里,他的身影显得有点落寂。在记者采访时,他表达了他的无奈,对此案诉讼的艰难,更是感慨万分。
涂同的妻子苏萍在1999年7月11日被广州市公安局流花分局民警错当成了精神病人,送到管理极其混乱的康宁医院里遭到了轮奸,后来轮奸她的犯罪嫌疑人之一的李文明被公安机关抓获。这起惨案发生后,涂同夫妇于当年11月初收到增城市人民检察院签发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通知书》,得知该院对在康宁医院涉嫌强奸犯罪的李文明提起公诉,并被告知他们可委托代理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999年11月18日,受害人苏萍委托涂同及珠海市一位律师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人参加了诉讼,当他们将诉状交到增城市人民法院时,却被告知不能起诉流花分局和康宁医院,只能告被告李文明本人,并让涂同等回珠海等待通知。12月中旬,涂同却收到增城市法院方面的电话,希望涂同撤回对流花分局和康宁医院的起诉,并对他说如不撤诉,法院就会作出裁定驳回起诉。在这样的情况下,涂同并没有撤诉。2000年1月6日,增城市法院驳回了他们的起诉。无奈的涂同于2000年1月15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同年3月8日,其上诉被驳回。苏萍和涂同对此不服,他们决定不放弃自己的权利,再次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诉。今年4月2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是驳回了苏萍的申诉。
在这期间,增城市人民法院对李文明强奸一案进行了审理,并在2000年5月17日作出了对李文明判处有期徒刑4年的一审判决。
此案经本报2000年7月26日披露后,牵涉此案、将苏萍当精神病人的广州市流花分局巡警黄土生因构成玩忽职守罪被立案查处,后被提起了公诉;对待此重大刑事案件,却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失职的增城市镇龙镇公安局副局长廖文超亦被立案查处并被调离了职位;管理混乱、竟然将男女混关的康宁医院院长郭镜航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被立案查处,该院精神病科副主任、管理收容人员的黄义福被撤职,行政记大过。
身心受创、求助无门,曾经因心力交瘁而一度精神崩溃,由没有精神病到真的患了精神分裂症的苏萍现在在江苏省疗养,远离广州这块伤心地的她身心正逐步得到康复,但虚弱的她已经不能出庭。因为这宗官司和给苏萍治病,本来家境就不好的这个家庭现在更是雪上加霜,生活十分困难。但他们始终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无论多么困难,他们都要讨回一个公道,要那些玩忽职守的人承担责任。
尽管索赔的道路不知何处是尽头,但他们决心坚持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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