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葫芦岛消息(高文安特派葫芦岛记者王鹏)记者昨日从葫芦岛市连山警方了解到,在菜园里种罂粟的刘某、宋某
日前被葫芦岛市连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缉毒科给予治安处罚,同时将这两处非法种植的121棵罂粟铲除。
据介绍,7月10日连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缉毒科接群众举报称:杨家杖子开发区有两户居民在自家后院园子里种罂
粟。缉毒科科长李新华接举报后,立即带领副科长张洪涛、民 警冯明杰火速赶到现场,经慎重核实后,在毛祁屯派出所的配合
下,于当日午后1点将两处所种植的罂粟一举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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