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7月22日消息:四川宜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日前通报,该市所属翠屏区南广镇副镇长杨连科,
南溪县刘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顾达南因阻碍招商引资工作,影响招商引资环境分别受到行政处分,并按程序免去其领导职务
。
据中共四川省委机关报四川日报报道,去年10月至12月,宜宾一家房产公司到南广镇投资建设新型建材厂,南广
镇副镇长杨连科负责协调工作。经该房地产公司与被占地的村 社多次协商,完成了建厂前期的相关准备工作。去年12月7日
,杨连科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与房产公司签合同草案时,提出房产公司每年付镇经发办2.2万元协调服务费,致使房产公司
认为该镇投资环境差而取消了在该镇的投资。
翠屏区纪委监察局认为,杨连科在招商引资中向企业乱收费,属违纪行为,经区政府批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按
有关规定和程序,免去其副镇长职务。
今年1月,一位广东客商到南溪县投资,按照南溪县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刘家镇镇政府《关于南溪县洪州纸厂整体转
让公告》的内容,在县政府主持下,经多次协商,确定洪州纸厂改制为股份制企业,但在签协议前夕,刘家镇镇长顾达南因个
人部分意见未被县政府领导采纳,不顾大局,在2月4日协议正式签字时,广东客商已到场,而顾达南和洪州纸厂厂长却不到
场,致使广东客商愤然离去,造成引资失败。
经南溪县纪委监察局调查,南溪县人民政府批准,给予顾达南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经县委研究决定免去其刘家镇党委
副书记,并按有关程序免去其镇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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