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7月22日电(记者杨越 钟研) 广西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对一起银行职员利用信用卡贪污、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欧阳建光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人民币共58万余元、非法侵吞国家公款30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今年38岁的欧阳建光原系中国工商银行百色支行干部,利用自己在银行信用卡部工作 的便利条件,在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申请办理了一张牡丹信用卡,从1995年至1996年间,连续利用该卡在信用卡部各营业网点套取现金和购物消费等恶意透支83笔,金额高达32万多元。欧阳建光还两次冒用他人的牡丹信用卡在工行百色分行信用卡部营业网点透支现金人民币共26万元。
1994年11月,百色市某镇建筑公司副经理梁某向工行百色分行信用卡部贷款30万元用于洽谈工程,为监督该款是否真正用于洽谈工程,百色分行信用卡部指派时任卡部业务员的欧阳建光随梁某前往南宁。因工程洽谈不成,梁某便将30万元借款交给欧阳建光以归还给百色分行信用卡部。欧阳建光遂将该30万元存入其个人信用卡帐户,并非法侵吞全部挥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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