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党委,各大企业党委,各高等院校党委,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省军区党委: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为切实学习贯彻好《干部任用条例》,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1995年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设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基础上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市、县(市、区)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对搞好下一步全省市、县(市、区)换届调整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性,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搞好宣传
各地各单位要集中一段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掌握《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省委常委会带头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集体学习的基础上,将分专题进一步深入学习。近期,将通过举办培训班的形式,对各市委常委、县(市、区)委书记,省直部门、省属高校党委(党组)书记和组织部长、人事处长集中进行一次《干部任用条例》专题培训。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活动,原原本本地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要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情况,作为今年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检查整改。同时,要认真抓好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充分发挥好各种培训基地的作用,把《干部任用条例》列为各级党校、干部院校主体培训班次的必修课,并认真考核。省委将印制《干部任用条例》单行本,发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下半年,对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进行一次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考试。各级主要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干部任用条例》的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干部任用条例》。
三、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成员是关键,组织(人事)部门负有重要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办事。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审批。要加强思想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以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保证《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带头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自觉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绝不允许搞个人说了算。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要坚决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在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委近期将制定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具体实施意见,建立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施展才干创造更好的条件。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回顾1995年以来贯彻执行《暂行条例》的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纠正问题。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梳理,符合要求的继续执行,不完全符合的修改完善,不符合的坚决废弃,确保《干部任用条例》的执行不落空、不变样、不走形。要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要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制度,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聘任等制度。省委将制定出台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和不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自愿辞职暂行办法,任用市、县(市、区)党政正职实行全委会投票表决暂行办法。制定选拔任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的实施办法。召开全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座谈会,总结交流近年来全省各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研究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四、加强领导,抓好督促检查
各级党委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明确分工,切实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落实、督促和检查。省委将确定部分市县和省直部门作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联系点。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要对全省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各地各单位也要建立完善自查自纠和监督制度。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严肃查处,问题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明年上半年,召开全省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对今后的学习贯彻进一步作出部署。
各地、各单位在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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