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蓝极速”“黑网吧”发生重大火灾后,北京市迅速决定:所有网吧停业整顿三个月,有关部门对网吧不再审批发证。一时间,公安、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一起行动,对网吧进行拉网式检查,掀起了新一轮整顿网吧的高潮。
一家网吧出事,就关停所有的网吧。这种“封杀”型的运动执法,近年来我们已屡见不鲜:1999年,“11.24烟台海难后,正在营运的九艘客货滚装轮“一刀切”地全面停航接 受检查;2000年,“3.29焦作大火死亡74人后,当地政府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将全市742家录像厅、歌舞厅、游戏厅全部关闭;去年,江西万载鞭炮爆炸事故后,当地政府立即宣布江西全省退出鞭炮生产行业,将鞭炮生产这一传统产业“一禁了之”。
这种“封杀”型执法,显然有悖于行政执法的程序。因为政府作出对影响公民和法人利益的重大行政决定之前,原则上应事先以召开听证会的形式认真听取各方的意见。况且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某种行业的发展并不是由人的意志来决定的,而是由市场决定的。政府对网吧、娱乐业、鞭炮业等特种行业有监督管理权,但并不意味着政府就有权将这些行业逐出市场。
我们不难发现,几乎所有的“封杀”型执法都是在出了事故之后而变得雷厉风行的。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在此之前却长期放任不管呢?以“查封”黑网吧为例,据报道,北京现有网吧2400多家,但“三证一照”不全的黑网吧就多达2200多家,占了92%!其中有一半没有任何证件,真不知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平时是怎么监督管理的。
“封杀”型执法,不仅容易殃及无辜,而且这种一阵风式的管理和集中整治,就像在玩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难以从根本上达到目的。按“封杀”式的逻辑,是不是因为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就得关闭汽车业,酗酒者危害社会治安就得取缔酒类生产企业?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哪些属于政府的职能,哪些属于企业的权力,都应当服从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愿在今后的日子里,“封杀”型的运动执法能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是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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