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天上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审议《上海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铁迪主持会议。
关于养护责任的确定,有些委员提出,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拆迁范围内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养护责任人发生了变化,应当明确建设单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保护,古树、名木或者古树名木后续资源在居民庭院内的,建设单位应当给予原养护人适当的补偿 。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学平、沙麟、刘伦贤、漆世贵、厉无畏、包信宝、任文燕、张圣坤出席会议。副市长周慕尧、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等列席会议。(姚丽萍)
新浪手机图片每天增加上百幅,下载最新图片送数码相机钻戒!
目击者,亲历者,见证者,知情人《焦点访谈》期待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