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将一名老革命描写为土匪的奉节县党史研究室,在今年法院大执行中已公开登报赔礼道歉。
今年4月30日,《重庆日报》刊登一则致歉声明,中共奉节县党史研究室因名誉侵权,向何可、何恒益、何小锐、何申平等6人赔礼道歉。
奉节女王剑端,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两年后与党组织失掉联系,解放前夕与组织接上头。1952年3月,奉节县法院以王解放后在甲高乡任乡长期间,利用职权包庇土匪、恶霸、反革命分子从中贪污的罪名,对王判刑5年,缓期执行。1966年,该县法院又以造谣罪对王判处管制3年。1981年,该县法院根据王申诉复查后,认定前两次处刑、定罪皆不适当,遂依法撤销两判决,宣告王无罪。其后,奉节县党政部门皆按规定落实了王的老革命身份和待遇。1987年,王病故。
1989年至1997年,奉节县党史研究室编著出版《奉节的解放》一书,其中涉及王剑端。该书将她描写为参加江南土匪暴乱,并系暴乱的组织策划者之一。王的子女发现后,将县党史研究室和编者廖正才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县党史研究室立即停止对王名誉权侵害,并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在重庆日报刊登致歉声明。
县党史研究室未上诉,也未履行判决。去年4月,县法院向县党史研究室发出执行通知书,对方仍未兑现。今年3月,市二中院将此案指定给云阳县法院执行。
(刁 竹 徐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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