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一面“维权利剑,爱心再现”的锦旗送到了中牟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中牟县职专学生王秀娟的父亲感激地对中心工作人员说:“感谢你们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不久前,王秀娟因胃炎呕吐不止,就到学校附近一诊所诊治。诊所大夫在对其输液过程中,王秀娟突然出现呼吸困难、阵发性痉挛,陪护老师急忙拨打急救电话,送到中牟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经医院诊断,确诊为阿托品使用过量,导致中毒。经过紧急抢救,王秀娟脱离了危险,并于3天后出院,共花去医疗费340多元。事后,王秀娟父亲多次找到那 家诊所要求赔偿损失,诊所负责人百般推诿,无奈之下,王父到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投诉。
对此类投诉,投诉中心还是首次接到,中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受理。经过工作人员调查取证,掌握了确凿证据证明王秀娟出现意外情况属诊所用药过量造成。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向诊所负责人详细讲解了《消法》的有关规定,最终使诊所负责人同意赔偿王秀娟各项损失600元。
(记者 司爱武 田乾峰 通讯员 书敏 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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