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锦法记者马天帅)昨日,四川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涉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间接造成国家巨额税款流失一案在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开庭审理,被提起公诉的还有会计师事务所两名工作人员。据悉,这是我省首家因做假账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据检方起诉称,2001年1月,四川工商贸易发展公司工商企业服务中心代理方某某(另 处)申办5家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委托文成企业咨询中心代办验资事项。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在未指派本所会计师履行核验职责的情况下,允许文成企业咨询中心以本公司名义制作了5份验资报告,分别证明上述每家公司注册资金为50万元,并加盖事务所印章及两名注册会计师印章。方某某凭验资报告领取了5家公司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之后,方某某购买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7份,抵扣税款250万余元,案发时已无法追回。
检方表示,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主管审计核资业务的副经理李三群、掌管印章的林全军,作为承担验资职责的法定中介组织及其人员,严重不负责,出具证明文件严重失实,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涉嫌构成中介组织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应按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新浪手机图片每天增加上百幅,下载最新图片送数码相机钻戒!
目击者,亲历者,见证者,知情人《焦点访谈》期待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