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不法中介侵害出国打工者的利益,我省开始对出境就业中介实行备用金制度。中介预存不低于50万元的备用金,用于出国打工者利益受损时的赔偿。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与失业保险处孔德厚处长介绍,近年来,出国打工的人越来越多,但少数“黑中介”的不法活动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它们利用虚假信息欺骗急于出国赚“洋钱”的工人,乘机收取各种高额费用。不少出国劳工不仅国外打工的血汗钱 化为乌有,甚至反被骗走数万元的事时有发生。这些事件发生后,境外雇主与中介往往互相推诿,有的中介甚至一走了之,受骗的出国劳工挽回损失很不容易。
备用金制度要求从事境外就业中介的机构必须预存不低于50万元的备用金,资金打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国有商业银行的专门账户,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管。境外就业中介机构造成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关部门可以动用备用金用于支付赔偿和罚款、罚金。备用金制度提高了从事境外就业中介的门槛,把部分想从事境外就业中介,但实力和人员技术条件较弱的单位挡在了门外。一旦发生境外就业者利益受损的事,就能在最大程度上弥补出洋打工者的损失。(陈静 韩宝贵 陈炳山)
新浪手机图片每天增加上百幅,下载最新图片送数码相机钻戒!
目击者,亲历者,见证者,知情人《焦点访谈》期待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