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伟)本报6月10日曾报道了本市一家绣花厂正在上班的10名女工被突然闯入的十几个保安关进屋子,限制人身自由达1个多小时。今天上午,这10名女工勇敢地走上了法庭,要求肇事方赔偿精神损失,并向她们公开道歉。据了解,这是北京市法院受理的第一起因人身自由权被侵犯而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
22岁女工徐艳青在法庭上叙述了6月7日下午发生在绣花厂里的一幕:5名女工正在二楼 车间工作,保卫处的一名负责人带着十几个人突然闯进来,二话不说就掐断电话线,拿走电话机。在楼下开会的另外5名女工得到消息后冲上二楼,却被保安挡住,这几名女工好不容易闯进屋去,在安慰了受惊吓的同伴后,她们想赶紧离开,却被保安堵回屋里,保安随后反锁屋门。困在屋中的女工砸碎窗户,想借绳索脱身。为防止保安阻挠,她们锁上屋门,但保安随即撞开门把正在爬窗户的女工拽了下来。整个过程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得以脱身的女工们有的连鞋都没敢穿就拼命往外跑,几个女工还受了轻伤。
被告北京华北光学仪器公司在法庭上陈述了截然相反的情况:当天他们对另一间厂房进行清理,几名维护秩序的保安看到女工冲进自己的车间自行插上了门,随后屋中传来砸破窗户的声音。保安踹开门,看到女工身捆绳索,站在窗户上,不知意欲何为。保安随即报警。整个过程保安没有锁门,也没限制女工自由。
庭审中,10名女工要求华北光学仪器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每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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