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丰 实习生刘素莉 通讯员许东雨)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地铁总公司获悉,《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日前通过国家环保总局审查,审查结果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广州城市总体规划,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同意建设。
国家环保总局审查通过该报告书的同时,还要求施工单位作业时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设备,妥善处置施工渣土和建筑垃圾以及合理选择施工车辆的行驶路线和时间,要以 对沿线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地点影响最小为原则等。
此外,国家环保总局还要求广州地铁三号线做好沿线土地开发利用,III类建筑集中区段应与地铁建设同期改造;在隧道垂直上方地面两侧15米范围内,不得新建II类建筑及学校、医院等振动敏感设施;在建成区内的风亭、冷却塔距居民住宅楼等噪声敏感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必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提早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据了解,广州地铁三号线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要得到国家批准,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国家环保总局的审查通过是其中一个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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