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党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下发后,山东省委高度重视,7月12日至13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进行了专题学习,省委书记吴官正发表讲话,省委副书记姜大明作了专题发言。7月15日,省委党建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一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7月17日,省委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对学习贯彻《条例》作出部署。7月22日,省委书记吴官正、省委副书记姜大明在全国学习贯彻《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山东分会场的讲话中,要求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 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全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了要求。
——抓好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委(党组)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原原本本地学好《条例》,分专题搞好讨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带头学习《条例》,熟知《条例》,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近期,省委将举办全省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对各市委常委、县市区委书记、省直部门和省属高校党委(党组)书记和组织部长、人事处长集中进行一次专题培训。省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的情况,作为今年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认真检查整改。各级党校、干部院校要把《条例》列为主体班次的必修课。同时,认真抓好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年底以前,对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进行一次考试。
——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刊(播)发《条例》,并开辟学习贯彻《条例》专栏。二是开展理论研讨,组织力量撰写理论文章,帮助广大干部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和把握。三是搞好典型宣传,对近年来各级贯彻执行《暂行条例》的典型经验集中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学习贯彻《条例》好的经验和做法。
——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对照《条例》,特别是新的规定要求,对现有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实践中创造和积累的一些好做法,要继续坚持,并不断深化和完善;对不完全符合《条例》规定的,要及时修改补充;对不符合《条例》的,要立即废止,保证《条例》在执行中不落空、不变通、不走形。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聘任等制度,尽快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辞职、调整不称职及不胜任现职干部、任用市县党政正职实行全委会投票表决暂行办法。制定选拔任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的《实施办法》,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加强领导,抓好督促检查。省委确定部分市、县和省直部门,作为贯彻执行《条例》的联系点,及时了解学习贯彻情况。并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建立完善督促检查的具体制度,对《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今年第三季度对全省学习贯彻《条例》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要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要严肃处理。(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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