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民营企业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致函,提出企业已经为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将不再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昨日,劳动部门指出:商业保险不等同社会保险,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
5月中旬,我市进行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以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参保单位进行核查后,联合市地税局对还没有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企业发出缴费手续通知书。一家民营 企业在接到通知书后,给劳动部门回函,称该单位只有3名职工,已于1999年为其办理了商业保险。因此决定不再给他们办理社会保险。
据劳动部门介绍,我市目前还有不少企业以已经给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为由拒缴社会保险。这是一种违反《劳动法》的做法。因为社会保险事关社会稳定,具有强制性,任何用人单位都必须给职工缴纳社保,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通讯员 彭艳娥 记者 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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