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一米二以下儿童”的新闻可谓不少。北京7岁女孩状告保利剧院引起的争议尚未平息,一桩更离奇的事件又被炒得沸沸扬扬。
北京的黑女士是该市万客隆超市洋桥店的会员,平时都是黑女士一个人来此购物。7月7日黑女士同爱人带着孩子到万客隆超市洋桥店购物时,遭到了保安的阻拦,并被告知商店规定1·2米以下的孩子谢绝入内。问及原因,保安表示是商场的规定。
“1·2米以下的孩子不让进,1·2米以下孩子难道就不是顾客吗?难道我逛超市时孩子一个人在外面等我不成?这样的怪事我还头一次碰到!”黑女士很气愤地说。
气愤的不仅是黑女士,我本人也是大大的不解:
“为什么超市不设一个孩子看管区呢?”“我们有时只能把孩子带着,那该怎么办?”
“我要给孩子买个礼物,而这必须征求孩子的意见,孩子进不去,怎么办?”
孩子是最大的消费群体之一,可谁真正将我们的小消费者摆到合适的位子?究竟有谁为孩子营造过合适的消费环境?哪个商家真正做到了从观念上尊重孩子?
不让孩子进超市,这是对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的漠视!这是对孩子正常应享有的消费权益的故意侵犯!
我这样说绝对不会冤枉那些不将孩子看在眼中的商家们。
不是吗?在一些可能影响孩子健康成长或诱发其违法犯罪的商业经营场所,如录像厅、游戏机房、舞厅酒吧等,国家和一些地方作出了限制孩子进入的规定。但是,有的商家却对此缺少应有的关注,对孩子进入这些场所的反常消费见怪不怪,不闻不问,有的还故意纵容,帮助开脱责任。《中国妇女报》曾报道上海有5位14至17岁的少男少女,拿着从家中偷出的数万元现金狂购手机、寻呼机、皮鞋等贵重商品,出入宾馆舞厅、保龄球馆,租住民房同宿多日,竟没有一个老板、营业员或业主提出疑问或者限制进入;有的青少年迷恋上电脑游戏,老板们不仅不加以劝阻,反而在家长们找孩子时为其打掩护……这不是漠视是什么?
一个文明的社会,应当为孩子们提供更为人性的教育和消费方式。为何1·2米以下的孩子总受消费歧视?对孩子们来说,消费本身就是一种教育,需要科学合理的引导,更需要法律的保护,面对未来的消费主体,我们该做些什么呢?文/常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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