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谷武民 通讯员红旗 煜明)
本报鹤壁讯 昨日,备受关注的原河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燕和其前夫徐建设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在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胡燕死缓,判处徐建设有期徒刑20年。
鹤壁市中院经过审理后认定,被告人胡燕在担任河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权,单独或与徐建设内外勾结,侵吞骗取单位资金261.8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其中胡燕单独贪污80万元,与徐建设共同贪污181.8万元。胡燕还将本单位资金856.83万元挪用给徐建设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当日下午4时,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胡燕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徐建设犯贪污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胡燕、徐建设违法所得人民币348.4万元、美元63669元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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