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7月27日电(李丁汪忠君)从今年9月1日起,中国西南中心城市成都将正式实施一项名为《对城镇困
难人员实行医疗补助的规定》,为全市16.7万城镇生活困难的人员提供总额为1683万元的医疗补助。
据了解,规定实施补助的对象包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已参加城市、区(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低
收入人员;本市规定的其他生活困难保障人员。
按规定,可享受医疗补助的人员在市级或市级以下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
院医疗费和经社保部门批准的可实行门诊医疗的特殊疾病的医疗费,减去按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医疗保险已经报销的金额,剩
余的医疗费按一级医院55%,二级医院45%,三级医院35%的比例予以补助。每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享受的补助金额不
超过5000元。
规定明确指出,医疗补助的基金将实行专项资金专项管理的办法,由成都市社会保障局做好每个年度的预算,通过严
格的审计后发放,以保证专款专用。(完)
新浪手机图片每天增加上百幅,下载最新图片送数码相机钻戒!
目击者,亲历者,见证者,知情人《焦点访谈》期待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