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心灵) 7月25日上午8时许,随着铲车的“隆隆”轰鸣,九圩港船闸港堤西侧江堤上的违法建筑被强行拆除。
2000年11月、2001年7月,仇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闸西乡中心村9组段江堤防洪墙上,先后两次擅自建造平房一间、两层小楼房一幢,用于开办小卖部。长江大堤和九圩港堤是南通市防洪防汛的重要设施。2001年8月12日,南通市港闸区农业经济局作为主管部门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仇某在接到处罚决定后15日内拆除违法建筑,但仇某不予理睬。港闸区农业经济局于2001年12月13日申请港闸区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后,于2001年12月26日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并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仇某在2002年6月6日以前自觉履行拆房义务,但仇某一直拒不履行。7月22日,港闸法院公告决定7月25日强制执行。
7月25日上午执行开始后,被执行人仇某及其家属企图阻止执行,非但不听劝告,拒绝退出警戒线,而且对法院执行人员进行推搡、谩骂,拉扯警戒线,甚至躺倒在执行现场,严重防碍了执行公务。执行指挥秦彬院长当即果断决定,将仇某强行带离执行现场实施拘留,控制了整个局面,使执行得以顺利进行。上午9时30分,仇某家的全部违法建筑在铲车的隆隆声中轰然倒塌。
《江南时报》(2002年07月28日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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