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迄今为止,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6.7万份,运用廉政档案为3480余名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进行了廉政把关,督促380名领导干部改正其轻微违纪问题,为160余起大案要案的查处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和案情佐证。7月22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中纪委充分肯定并将在全国推介我省建立廉政档案的做法。
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自2001年7月起,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 权限,分别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的副科(含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为使档案内容全面、科学、规范、客观,省纪委建立了内部情况交流制度,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的信访、案件审理、党风廉政建设、执法监督、纠风等职能部门及时向廉政档案提供群众反映的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对重要举报的调查核实结论材料、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情况等;建立了广泛的情况反馈制度,即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有关单位不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及时向建档部门反馈情况;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由联席会议单位选派信息联络员,收集整理领导干部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基本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责任制考核的结果、责任追究情况,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材料、行风评议中有关领导干部个人的情况等,载入廉政档案;不定期派人到省直单位、市州调研,了解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包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政勤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归入廉政档案。(李茁 戴泽兴 李参 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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