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大利亚的庭审中,律师唇枪舌剑,表现出很强的感染力■摄影/崔浩
李然
中澳法官选用的是不久前的宠物狗咬伤模特左手一案,虽然案情和判决结果人们早已知晓,但不同的庭审程序和庭审风格还是让人们大开眼界。中方的庭审节奏紧凑、法庭秩序井然、审判效率很高,而澳方的庭审原被告律师唇枪舌剑、提问细致入微极富人性化,个人魅力展现无遗。一中院李新生副院长表示,加入WTO后法院遇到的涉外案件越来越多,熟悉国 外的庭审特点能让我们的法官吸取好的庭审技巧和思路,使审判工作更加公正、更有效率。
本报记者报道 昨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出现了难得一见的一幕:中国和澳大利亚的法官先后开庭审理同一桩案件。不过,这次审理的目的不是解决原被告双方的争议,而是了解不同的诉讼制度、交流审判技巧和思路。
-中式庭审:双方调解挺独特
中国法官的庭审首先开始,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宣布当事人的权利。对于远道而来的澳大利亚法官们来说,中国的庭审程序是非常细致的,双方陈述、法庭调查、质证、法庭辩论等步骤划分明确,而中方的庭审此次也使出了“杀手锏”,原告律师接连传唤三名证人出庭作证,这在平常的庭审中是不多见的。如何保证证人出庭目前还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中的一道难题。
最让澳大利亚法官赞赏的还是中方庭审中的法庭调解,审判长当庭就针对诉讼双方的调解方案进行调解,而这在澳大利亚的庭审程序中是没有的。澳大利亚首都特区地区法院首席法官卡西尔先生对此颇受启发,连连表示这一环节使得庭审的效率大大提高,这对于诉讼双方来说,节省了时间和金钱。而中方审判长在发现诉讼双方的调解方案差异过大时果断中止了调解,使得庭审的进度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澳式庭审:律师是主角
完全仿照澳大利亚法庭的布置让澳方的庭审人员感觉如鱼得水,发生在北京的“狗咬人”一案被他们演示出了澳大利亚的原汁原味。
与中方的庭审大相径庭,澳方的庭审没有明显的间隔,双方律师是绝对的主角,而真正的原被告只是在作证时接受双方律师的询问,其他时间就是律师的“表演”。律师通过传唤证人、出示证据来向法官展示事实经过,法官只是控制进程、做出裁决。因此,澳方的庭审看上去更加流畅,律师辩论中的火药味也浓烈得多,处于主角位置的澳方律师举手投足间也充满个性,单手插腰、目不转睛地盯着证人等看似“情绪化”的动作其实很大程度上帮助他们提高了感染力。
特别是律师对证人的询问,可谓是事无巨细,连“你的狗咬了人之后,你是不是经常做噩梦”、“遛狗时你走在马路哪边”之类的细节也必须要刨根问底。在提问的技巧上,澳方的律师也显得经验非常丰富,不但问题组织严密,还不时抛出一个犀利的问题:“你是不是在两分钟前就决定撒谎了?”这虽然招致对方律师的强烈反对,但心里有鬼的证人在这种问题面前丧失了心理防线,这些都对在场旁听的中方法律人士有很大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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