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根据手机“三包”新规定,南明区消协将贵阳市民陈女士调换后再次发生故障的手机成功调解退机。
据介绍,7月14日,陈女士到万国电信商城以168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手机。7月22日清晨,陈女士发现怎么按键也打不开手机,她只好拿到商场维修部要求退货。但商家以手机“三包”规定从购机之日起7天内可以退货,而陈女士购机已是第八天为由拒绝退货,陈女士便要求 商家换了一部同型号的新手机。
7月26日,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在新调换的手机上,陈女士将手机拿到维修中心检测,检测中心的检测结果为:“该机存在不开机故障质量问题,开机检测,无人为损坏(主机)”。再次要求退机未果后,陈女士向南明区消协进行了投诉。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南明区消协。消协孙秘书长说,手机“三包”中规定7天之内退机、15天之内换机,如果更换新机后,退、换机的时间应从更换新机之日起重新计算,而不能将原购机时间累计计算。商家当场按规定退还了陈女士1680元的购机款。 (张律 姚高波 刘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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