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记者袁茂华、实习生黄俊、王群报道:近日,南昌市民刘女士发现包里的钱“突然”少了50元,原来竟是她那放假在家的儿子“拿”去买了烟。昨日,刘女士在电话中对记者说:“这些卖烟的也真是,怎么能卖烟给不到14岁的孩子呢?”
难道真如刘女士所说中小学生可以买到香烟?昨日,记者带上朋友的孩子明明(13岁,上初一)上街一探究竟。在叠山路与八一大道交叉口附近,记者拿出10元钱让明明去一食 杂店买烟,结果他轻而易举地买了回来;在文教北路口的烟摊,明明也毫不费劲地买到了一包烟;在师大南路口的食杂店,老板问了一句“小孩子买烟作什么?”“给我爸爸买的。”明明一句话便让店主拿出了烟;在站前路一家平价烟酒店,明明也没费口舌就买到了烟……事后记者问这些摊(店)主:这么小的孩子,你们卖烟给他不是诚心要损害他的健康吗?这些摊(店)主一脸无辜地说:他要买,我卖给他,这还有错吗?记者告诉他们国家烟草专卖局早有规定,不得向中小学生出售香烟。他们竟然称“不知道”。据悉,国家烟草专卖局2001年5月向全国烟草行业发出了《关于加强“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内烟草行业所属的配送中心、批发网点和零售柜台上应该有“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但记者昨日发现,这样的“警示牌”在全市竟然没有踪影。违规向中小学生售烟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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