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天上午,信息界关注的“黄页”专营权知识产权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上海市电话号簿公司与联通黄页信息(北京)有限公司在此对簿公堂。
今年1月28日,联通黄页信息(北京)有限公司将《联通黄页IN上海》发送给了上海企事业单位和市民,上海市电话号簿公司发现后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被告侵犯原告拥有的上海市电信公司配套的固定电话号码资源号簿专有经营权”,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 偿经济损失500万元。
原告上海市电话号簿公司称,公司作为上海电信公司下属的有权经营电话号簿的企业,是上海地区唯一享有固定电话号簿经营权的单位。他们的产品之一《上海黄页》中的每个电话号码,都是由上海电信公司在接受用户申请配置产生的,电话号码的整体资源及相关权利属于上海电信公司,其他经营机构不得擅自将上述电话号码作为其经营资源。他们认为,由于被告的“黄页”中大量电话号码源于《上海黄页》,且外观与《上海黄页》相似,造成了两种产品的混淆。
在庭审举证阶段,被告举证表明,在“联通黄页”中包含着许多信息,电话号码仅是其中的一部分。他们称,“联通黄页”的信息来源是被告自己采集的,包括从展会中、从街头,还有专业协会提供的,甚至有从有关信息中心购买的。强调被告没有对“上海黄页”构成侵权。
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之中。(记者 宋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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