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猎、经营、贩卖、销售野生动物等行为将一律遭严打
★本报讯记者何柳
我市森林公安局近日在全市开展“绿盾一号”行动,对城区非法贩卖、经营青蛙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这是我市直辖以来首次组织的大规模专项打击活动。
此次行动以城区非法经营陆生野生动物的场所、餐馆、市场为主,重点打击非法捕猎、经营、贩卖、销售青蛙等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唤醒市民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
7月28日晚18时20分,市森林公安局组织执法人员在江北城查处一家名为“李胖娃大排档”的非法经营青蛙路边店,遭到该店人员的阻挠围攻,在当地派出所的警力配合下,终于对李代波为首的非法经营青娃的行为进行了及时查处,查获管制刀具一把及大量青蛙。
29日中午,彭水县森林公安在保家镇段某家查获国家二级野生动物江腹锦鸡50只、青蛙428只、果子狸3只、猫头鹰1只、蛇74条、水獭1只、斑鸠30只、拱猪19只等大批野生动物,经查,段某在赶集时购买的这些“货物”,准备运到县城加工后出售给酒楼餐馆。
经过几天的连续奋战,市森林公安采取秘密踏点摸底等手段,共清理餐馆酒楼229家,查处林政案件61起,清理市场111个,没收蛇632条,青蛙17324万只和野猪等野生动物,追缴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35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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