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7月31日专电(记者巫奕龙)在全国率先打出“人才市场”旗号的福建省,通过地方立法,将已初具规
模的人才市场进一步推向“市场化”:允许“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进入人才中介服务领域。
《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施行。据省人事厅厅长陆志华介绍,《条例》突破了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
历或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传统人才概念,将人才界定为具有承 担专业技术工作、管理工作相应资格或能力的人员。
《条例》还突破了人才中介机构所有制的界限,规定人才中介机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业法人登记或企业法人登
记,准予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福建从事人才中介服务;准予举办民营人才
中介机构,实行企业化运作,市场收费。而原来批准成立的人才中介机构都作为事业性质进行事业法人登记,实行行政事业性
收费项目和标准。
陆志华说,福建人才市场建设起步较早,目前全省共有各类人才中介机构150多家,从业人员900多人。近年来
,通过人才市场机制和人才市场中介活动,全省引进省外人才3.5万多人,13万多名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实现流动和再次
就业,20多万名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通过市场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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