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30日河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宽城满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由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