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经省政府批准,从8月1日起取消九项涉农收费项目,降低三项收费标准,年可减轻农民负担16亿元,从而进一步深化了农村税费改革,促进农民增收。
我省全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减轻了农民负担,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通过对农民住房建房、生活用电、通话费用、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收费项目的全面清理,两年内减 轻农民负担29亿元左右。
为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切实把不合理的农民负担减下来,我省对一些有立项依据但实际未征收的,或情况变化征收已无实际意义的项目和立项依据不足、农民负担明显不合理的项目予以取消,对农民反映大、政府要求专项整治的,或少数收费金额大、农民负担较重的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同时兼顾苏南、苏中、苏北农民的承受能力,确定涉农收费标准。取消的九个收费项目是:农机作业管理费、农村有线广播电耗线损补偿费、农村有线广播喇叭收听服务费、种子质量合格证工本费、粮油技术改进费、棉花技术改进费、对占用水域从事种植养殖及设置鱼网、鱼簖收取的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鳗鱼苗资源保护费、对农民建房收取的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降低收费标准的三个项目是: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在省定最高不超过15元的基础上下调20%;对农用运输车、拖拉机收取的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监护费减半征收;农村非生活用电价格,加快实现与城市同网同价的步伐,预计到今年年底全面实行,全年可减轻农民负担14亿元。(吴剑飞 蔡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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