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远 通讯员杨国平)从8月5日起到30日止,本市将对已有的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号牌和行驶证,逾期不再补领,临时牌证的有效期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止。
申领人可以到各区县的非机动车登记站及车管站申领临时牌证;凡属拼装、改装、自行组装或无人力脚踏驱动装置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牌证。临时号牌须安装在电动自行车的明显位置,逾期未申领者将从9月1起不准上路行驶,违者将被处以暂扣车辆等处罚。自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