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香港7月31日消息:台北讯,台湾当局“陆委会”将“全面”翻修现行的“两岸关系条例”,目前规定台湾地区民众赴祖国大陆须经当局许可的规定,将改成“查验制”或“申报制”。
“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今天声称,“查验制”就是在出境通关时,由机场查验人员查验证件,“仅做有无赴大陆的了解,并不做干涉”。他并称,这等于岛内当局对民众赴大 陆的行为“全面放手”。
但他又指出,在当局“陆委会”与有关“部会”讨论此事时,有部门认为一次性全面放开“并不适当”,因此主张改为“申报制”,即民众必须在机场填报某些表格,告知当局其将前往祖国大陆。
据称,若改用“申报制”,当局“陆委会”将研拟罚则条文,对未据实申报者进行处罚。但若改用“查验制”,则将没有任何罚则。
按当局现行规定,岛内民众赴祖国大陆未经当局“许可”并被查出的话,将受到新台币上万元的罚款。
但官员指出,岛内公务人员或涉密人员出境赴大陆时,仍将维持许可制,违反者还将提高罚责。
另外,刘德勋表示,依目前“两岸条例”规定,若偷渡客另犯有刑事案件,在收容期间等待刑案审判,但审判确定后,其收容的期间并不得折抵刑期。将来会加入可折抵刑期的条文。
据称,台当局推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已十年,期间台湾赴大陆的民众有一、两千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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